第3章
在场的人再没人出比一百法郎更高的价钱了,于是这本书理所当然地卖给了我。
说实在的我真的害怕有人会再次抬价,到那时自尊心极强的我一定会继续应战,但我口袋中的钱却迫使自己不得不放弃,所以我决定将我的名字暂时记下来,以便这本书可以被他们保存一段时间不卖给别人。当时在场的人一定会大惑不解,心生疑窦,这一点我敢肯定,最起码他们会对这个人为什么要花一百法郎买一本在巴黎随处都可以用十法郎、最多不超过十五法郎就可以买到的书产生疑问。
过了一个小时,我派人去将这本书取了回来。
在书的扉页上有人用羽毛笔留下这样的字迹:
玛侬对玛格丽特
“三十法郎,”刚才那个人仿佛在告诉别人不要再加价。
这样一来一去的争夺就开始了。
“三十五法郎!”我用和他差不多的声调再一次加价。
“四十法郎!”
“五十法郎!”
惭愧
题辞下面的署名是:阿尔芒·迪瓦尔。
“六十法郎!”
“一百法郎!”
假如我想借此成为众人的焦点的话,我敢肯定自己已经达到目的了,因为我们在竞相抬价的过程中,全场悄无声息,因为他们都在注视着我,对这位无论如何要得到这本书的男士非常感兴趣。
最后,我的叫价终于使那位先生妥协了,他决定放弃这本书,然而我却因为这次竞争而多花了书本身价值十倍的钱。他向前欠了欠身,尽管迟了些,但仍不失礼仪地向我说道:
“先生,这本书我让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