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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一,我的顾氏睿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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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力地点点头,声音搁在喉咙中,任凭自己再怎么努力还是发不出任何声息。就算是碧落黄泉,我也欣然赴约,只要我们的双手还能相牵。2014年在他的怀抱中悄然来临,轻轻地一挥手,便这样告别了365个日子,8760个小时,525600分钟。这个怀抱,是否便是我一生一世的避风港?

暗青色的胡子杂丛生长在他原本光洁的下巴上,我和顾睿端坐在牧马人的后座上,执手相看,无语凝噎,我拿起左手,抚上他的脸,仿佛这样,便能弥补那段他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夜空中绽放出绚烂的烟花,开出一朵朵各异的形状,迎接未知的新一年。此刻的我怀揣着忐忑的心,我怕这只是上苍一时心血来潮,将他送到我身边,而后12点的钟声敲响时,他在一边阴阴地发出冷笑声,把一切都收回去,如同辛德瑞拉的南瓜马车和华丽的裙裾,明艳不可方物的少女刹那被打回原型,回归于着一身灰不溜秋衣服的灰姑娘,手忙脚乱地在灰烬中挑拣着豆子,受着继母和两个姐姐的嘲讽。

我不想去问他和君子兰的后续,也不想去追究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要他在我身边就好,其他的问题,带留到未来我们共同去面对,了不起,就是被外公臭骂一顿。就像许倾城不顾一切地追逐父亲的脚步一般。现在的我才悟出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的事,都值得去追根究底,无知才是保鲜快乐的不二法门,只要他在我身边。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明明内心怨恨了他不下百次,千次,还时时刻刻告诉自己,他出现在面前时,一定一定不要搭理他,只管冷着一张脸,从他身边走过,连一个回眸都不屑于赐予他,然而,当心心念念的那个他真的出现在面前的那一刻,所有的怨气都如同露珠遇到阳光般,蒸腾而走,只余下说不出的委屈氤氲成一层薄薄的水汽,只要他的手轻轻一拂,便会消失不见。

旭日挣脱最后一丝乌云的束缚,阳光毫不吝啬地洒向人间,灰暗的建筑物在一瞬间笼上一层梦幻般的光芒,我捧着一杯热巧克力,和他并肩倚着车身,看一出日出。清晨的街道上早已看不出昨日的摩肩接踵的场景,寂寥的只有几个扫街的大婶尽忠职守,扫把刷在水泥街道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人相遇相爱,有人分离陌路,这便是时间的魅力,我们无法抗拒,只能满心欢喜或者满腔悲怆地接受,时间不会在乎你是欣喜还是忧愁,我们只消接受便是了。

今夜,恐怕陪着我的只有坐下的牧马人了吧?我手指在方向盘上不住地敲打着,眼睛却是不闲着,这黑压压的车子,真是太不善心悦目了。

好不容易才在路边找了一个停车位,慢悠悠地停好了车子,也不下车,只管把音响调到最大,然后再隆隆声中,打开一罐RIO,慢慢地品着歌词。

数字在不知不觉中跳到了22:22,最近好像和这个时间很是有缘,晚上看时间时,总能看到,这是不是说明我很二?在心中自嘲了一番,抬起头……

我打开车门,在猝不及防下与寒风抱了一个大满怀,深深地吸了一口凌冽的夜风,寒意如刀子般搅动着我的五脏六腑。橘红色的路灯下,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黑色的毛呢大衣,暗红色的围巾松松地绕了一圈,他的双手插在大衣的兜里静静地站立在寒风之中,时光在刹那间停滞,就连萧瑟的风都吹成了不寒杨柳风。

我看了他一眼,“如果你要走,请不要说再见,因为每说一次再见,我就会想你一分。我怕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对着影子道别。”我顿了顿,“我记得简媜说过一句话,当时我看到时,一下子就被击中了心:当我无法安慰你,或你不再关怀我,请千万记住,在我们菲薄的流年,曾有十二只白鹭鸶飞过秋天的湖泊。你看,我们倥偬斑驳的岁月中,还有这一地的霓虹灯和漫天绚烂的烟花。”

“生生,我来了就不再走了,你没有看见我已经拿着全部的家当来投靠你了吗?”他戏谑地笑了笑,向我举了举左手,阳光下,折射出一点闪亮的银光。我凝神细看,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素色的戒指。那是我跑遍了所有的饰品店,在六福选中的一款戒指,那天南京东路上人潮涌动,我被迫随着人流超前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步,一心想要找一个礼物送给他,挑来挑去,却发现他什么都不缺,唯一少的便是手上的饰品,不知为何,送他一枚戒指的念头便跳到了脑海,于是急急地转身,拨弄开周遭的人,逆着人流而行,跑到六福珠宝,细细挑选可以戴的上他手指的戒指。

当我把这枚戒指套上他骨节分明的中指上时,我发现他的面颊带着些许桃花色,“记住,这便是莫氏所有了,只有我莫子兮才有权利把它摘下,断了其他女人的肖想,从今往后,爱妃便是莫顾氏了,如若其他女人想要染指,便遇神诛神,遇魔杀魔,爱妃你说可好?”

“甚好,甚好。”他转了转戒身,amour,细小的字母刻在上方,那是我让他们加刻的。

“生生,这是什么?”

霓虹灯闪闪烁烁,明明灭灭的如同上帝之眼,多想就这么静静地站在一边,听风吹动沙沙声响的树叶,任深夜的露水慢慢侵蚀了披在身外的大衣,天荒,地老。为谁风露立中宵,想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当他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时,全身的血液在沸腾,我被上帝之手点了一下穴位,动也不能动。视野被氤氲的水汽阻隔了,看不清他的表情,所有的思绪都幻化成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他一步一步像我走进,仿佛横亘在我们之间的不是短短的数十米路,而是沧海与桑田。我很清晰地记得上高中时,每天中午,他都会去2号食堂,然后在1号窗口排队打菜,从不改变,这是否能说明,顾睿,是一个专情的人呢?现在,上海那么大,只要不刻意去相遇,就算是穷尽一生,都有可能不再见面,我失去了他的踪迹,能遇到他的几率已微乎其微。世界那么大,我该如何寻找一个郎艳独绝,世无其二的顾睿?还好,他正穿越迢递的时空,跋山涉水向我走来。

矜持,对于我而言,并不能卖的多少钱,趁我还有机会,还能攥着他的手,对他诉尽衷肠,我拔开双腿,向他狂奔而去,我怕,晚了一步,他便会像《萤火之森》中的那个少年,被人类的孩子窃取了他的灵魂,只留下一袭长衫供我哀缅。

我的手指触到生冷如铁的外衣,脸贴在上面,毛料隔着细嫩的肌肤,细微的疼痛。

“可不可不要丢下我一个人等在原地,我怕找不到回去的路,只能迷失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我靠在他沾染了寒意的大衣上喃喃自语,但是,他肯定能听得见。

顾睿微微叹息,手臂环了我的身,头搁在我的顶上,下巴的个头触着我的发,莫名的心安:“生生,如果我要走,带你一块走,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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