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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座的堂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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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们便谄媚道:“少主说的极是,那个墨燃都已经十四岁了,现在才开始修仙,我看他最起码得花上十年才能筑基,二十年才能结出灵核。到时候咱们少主都渡劫飞升了,他只能眼巴巴在地上看着。”

薛蒙得意地冷笑:“二十年?哼,我看他那废物模样,这辈子都修不出灵核。”

谁料到,废物嘻嘻哈哈地跟着师尊学了一年,竟然灵核大成。

凤凰儿顿时如遭雷击,觉得自己被打了脸,咽不下这口恶气。

于是暗地里扎他小人,咒人家御剑脚底打滑,念咒舌头打结。

看看他,好好儿郎,大晚上的不睡觉,把死生之巅的全套战甲穿在身上,要干什么?表演雉鸡求偶孔雀开屏吗?

不过,墨燃不待见薛蒙,薛蒙也未必就待见他。

墨燃是私生子,小时候,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父亲是谁,在湘潭的一处乐坊里打杂混日子。直到十四岁那年,才被家人寻回了死生之巅。

薛蒙则是死生之巅的少主,算起来,他其实是墨燃的堂弟。薛蒙少年早成,是个天才,人称“天之骄子”“凤凰儿”。一般人筑基三年,修成灵核最起码需要十年,薛蒙天资聪颖,从入门到灵核修成,前后不过五年时间,颇令父母欣喜,八方赞誉。

但在墨燃眼里,不管他是凤凰还是鸡,是孔雀还是鸭,反正都是鸟。毛长毛短的区别而已。

每次见墨燃,薛蒙小凤凰更是要坚持不懈地赏给人家俩大白眼仁儿,鼻子里哼出的声音隔着三里地都能听到。

墨燃想到这些童年往事,忍不住眯着眼乐,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的人间烟火了,孤独了十年,就连当年痛恨不已的事情,如今嚼起来也嘎巴脆响,香的很。

师昧见了薛蒙,当即下马,摘了黑纱斗笠,露出一张惊艳绝伦的脸来。

也无怪他单独出门要穿成这样,墨燃在旁边偷眼看着,就觉得心驰神摇,想入非非。心道这人实在是绝色之姿,慑魂取魄。

于是墨燃看薛蒙:鸟玩意。

薛蒙看墨燃:狗东西。

或许是家族遗传,墨燃的天赋也十分惊人,甚至可以说,比薛蒙更惊人。

墨燃刚来的那会儿,薛蒙觉得自己特别高贵冷艳,修养好,有学识,功夫强,长得俊,和堂哥这种大字不识几个,吊儿郎当的臭流氓不是一路人。

于是自恋的凤凰儿哼哼唧唧的就指挥着随从,跟他们说:“你们听好了,墨燃这个人,游手好闲,不学无术,是个不折不扣的市井混混,你们统统不许搭理他,把这人当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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